想解聘刚过试用期的女员工恰好怀孕了,公司该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6-11-28 阅读量:883次

企盈原创案例分析

解聘刚过试用期的女员工恰好怀孕了

2016年10月,上海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王总最近遇到了一个问题,咨询企盈人事顾问寻求解决方法。

公司技术部一女性员工刚刚通过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2000元/月,后公司发现其能力不足以胜任该项技术工作,想要辞退她,在沟通过程中,该员工告知公司已经怀孕,并提交了医院开具的怀孕证明,并且附带了因为身体虚弱、建议休息静养1个月的保胎的说明。

王总求助:遇到这种情况,公司现在该如何处理?

处理难点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处理结果

企盈人事顾问席娜女士协助王总约谈该员工,以友好协商为主,讲清楚两败俱伤的后果,使其怀孕期间保持良好的心态,保证宝宝的健康。

双方达成一致:

(1)员工同意主动离职,公司赔偿1个月的工资;

(2)考虑离职后的社保问题,在签订协商协议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最低标准为其缴纳1年的社保,保证其基本的医疗保险和社保的连续。

企盈提示

1、公司应该尽力在试用期内确定员工是否胜任其工作,发现员工不适合,应尽快辞退,切忌久拖,一旦超出试用期,企业失去主动权,再解雇员工易引起劳务纠纷。

2、认真执行试用期的考核制度,试用期后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违约金,碰到怀孕员工会更加麻烦。

3、碰到问题,不管是公司还是员工,尽量不要动用法律手段,因为法律处理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尽量友好协商,在相互理解的前提下协商解决问题。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税务、融资、人事、法律等问题,企盈都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有效的解决方案。企盈愿做您创业路上的咨询顾问,为您的企业发展、壮大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