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注册公司如何选择企业类型

发布日期:2017-02-04 阅读量:2073次

不同的企业类型对注册资本有着不同的最低限额,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中,与创办企业者距离较近的企业形式有:非公司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及注册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非公司企业法人:

基本要求: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它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二、有限责任公司:

已无注册资本要求: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1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基本要求: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四、个体工商户:

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五、私营独资企业:

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六、私营合伙企业:

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不同企业类型要求不尽相同,且后期责任与税收也不尽相同,对于后期经营影响重大,所以在注册公司前我们应该慎重考虑好选择何种企业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