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发布日期:2022-12-08 阅读量:492次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开办文化类网站平台最重要的资质。涉及面非常广泛,不管是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甚至是直播类都要办理该资质。那具体如何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是什么呢?

一、什么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简称,是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需要办理的资质。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或者备案,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企业需要取得网站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三年,如果公司具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话,在到期之前未申请续期则该资质自动作废。

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报受理

相应文化行政部门在接到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后,应当对材料进行核对,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者缺失等问题,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

2、审核

相应文化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每项材料及其运营的网站进行认真的审核,相应文化行政部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3、申请编号

相应文化行政部门应将审核通过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的申请表填写三位数编号并加盖公章,上报至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由文化部市场司进行统一编号,并下发全国编号。

4、制作许可证

相应文化行政部门应按照文化部要求的标准规格和统一编号制作许可证,并将许可证复印件上报至文化部备案。

5、公示

相应文化行政部门应在本部门网站对同意设立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进行公示。

三、没有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什么后果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互联网文化活动,处1000元以下罚款。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本规定第十七条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提供,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