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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
上海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


网络文化许可证处理材料如下:
1、设立运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新章程;
4、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简历,股东如有法人股东的,须供给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以及上述法人股东中法定代表人、每个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5、验资陈述复印件(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誉证明);
6、8名事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
7、注册地址和运营地址的房产权属证书。租用场地运营的,还应当提交租用合同或许租用意向书,房产证复印件须产权人签名或盖章;
8、网站域名挂号证明,非申请法人单位注册挂号的域名还应有转让协议;
9、企业发展可行性陈述,包含公司简介、人员构成状况、申请项目及相应的运营管理技术计划、设备状况、事务发展计划、市场分析,项目内容及盈利模式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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