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注册:填写注册资金不要任性


难道注册资金认缴制了就没有节制地随意填写注册资金数额了吗?当然不是!盲目认缴公司注册资金,有相应的法律风险。
一、部分业务类别的公司仍有注册资本的要求
如成立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公司,仍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注册公司达不到规定的最低资本数额,不批准注册。
二、“认缴制”,不是“任意制”
虽然公司注册时,股东无须立即缴纳认缴的注册资本,也无需“验资”,但并非就可以不出资。股东要对出资的缴纳时间、缴纳金额、缴纳方式作出承诺,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和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而该承诺一经登记,便将股东的出资义务由约定义务上升为法定义务。否则,不出资的股东可能被追究民事责任,甚至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三、“补缴”不等于“不缴”
工商部门虽不再实质性审核注册资本,无需提前履行出资,但最终还是要缴。在公司资不抵债、陷入破产偿债程序时,若股东承诺的实缴出资期限还未届满,该股东的出资义务将视为提前到期。
四、出资有瑕疵或抽逃出资需担责
公司股东按照注册公司时填报的认缴额度来承担法律责任,以此为限对外承担责任。所以注册资本的大小决定了公司资金实力和可以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现在注册资金实行了认缴制,虽然有很多的好处,但是也让不少创业者有了错误的认知,虚高的注册资金会给只会增加你承担的责任,太低的注册资金会对公司的发展带来影响,所以注册资金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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