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8221412938

财税业务 >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2022-12-30 17:16:48
0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3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告知纳税人。

一、2月、3月、6月、8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1月15日为星期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6日。

三、4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7日。

四、5月1日至3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8日。

五、7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至7月17日。

六、10月1日至6日放假6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3日。

各地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备案。

相关标签:
  • 工商资讯
  • 资质办理
  • 财务税务
  • 知识产权
  • 人事服务
  • 法律咨询

注册公司找创业护航

上市公司安全可靠

×

* 请输入正确手机号码

获取验证码

* 验证码不正确

×
如:上海创业护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区是"上海",字号是"创业护航",行业是"信息科技",类型是"有限公司"
×

资料提交成功

客服将尽快与您联系

提交失败

三步免费定制 
财务记账方案
行业注册
服务
贸易
交通运输建筑业
房屋租赁人力资源
年营业额
< 500万
≧ 500万
是否开票
< 500万
≧ 500万
|  获取验证码
获取专属方案
共有 2156 人获取了专属财务记账方案
专属注册方案 
 五秒免费定制
行业注册
贸易
服务
交通运输业
注册地址
(仅限商用地址)
崇明或南汇
上海其它区域
免费获取
|  获取验证码
获取专属方案
共有 1026 人获取了专属注册方案